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9〕20号),拓宽技能人才引进通道,聚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征求临港新片区重点行业企业意见,在国家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内,制定首批技能人才引进目录(详见附件),包括23类职业49项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现予以公布。
本市国内人才引进政策已公布的技能类职业资格目录,在临港新片区同时适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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