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自贸临管委〔2020〕611号
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
若干政策》的通知
临港新片区各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9〕20号)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沪自贸临管委〔2019〕41号)文件规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若干政策》,已于7月27日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核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若干政策.docx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印发 |